机构职责

(一)负责监督学院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负责了解二级单位纪检工作动态,掌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纪委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处理日常工作

1、负责接受、传达上级指示。

2、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监察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3、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4、负责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6、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情况,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检查学院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学院行政、会同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学院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五)协调筹备学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议等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以及对会议精神的督办落实。负责纪委会的会议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对学院纪委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及信访的分类、统计、上报和立卷归档工作。在学院纪委领导下,配合学校纪委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相关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七)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负责反腐倡廉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做好对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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