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21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 53)等文件精神,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以及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退役士兵。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学年未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

5.全日制本科在校退役学生,并持有退役证。

三、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标准1650//学期,实行退役士兵全覆盖。根据退役后所剩学制每年进行一次申报,分学期发放助学金。注意:退役士兵学生只可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不可享受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

四、申报流程

1.学生填写《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一同上交退伍证复印件(没有退役证复印件不能申请助学金),二级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审核、汇总《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五、提交材料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441715:00前提交所有审核无误的材料。纸质材料交至格致楼220,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1.附件1:纸质版(正反打印)和退伍证复印件

2.附件2:电子版

3.附件3:没有学生报名的二级学院,递交附件3

4.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备注:以上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信工学生(含成电班等),勿遗漏申报任何一位在信工就读的退役士兵学生。如二级学院无可报送的退役士兵学生助学金申请,则在附件3中填写情况。

 

 

若有疑问,请咨询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李老师,格致楼2200571-58618359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退役士兵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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