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337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的通知》(浙实发[2023]9号)的通知,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实验技术与仪器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处做好先进评选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先进集体 :与实验室工作相关的管理部门,名额1个;

2、个人先进: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名额1个。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以及《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汇总表》(附件4)。

三、报送方式

附件1、附件2和附件3需要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一份Word版和一份PDF版 (需要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到格致楼217俞老师,佐证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

四、其它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逾期不候;

2、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俞老师,电话:58619139。

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处认真组织,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比办法(浙实发〔2021〕19号).pdf

附件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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